根据《2021年太原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要求,现将体检公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时间:10月11日-12日早上8:00(名单附后)。
集中地点:太原市青少年宫门前集合(太原市杏花岭区漪汾桥东,南侧),集中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
三、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笔试准考证、碳素笔、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参加体检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四)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当日,考生不要化妆、不要佩戴首饰。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范围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有关要求顺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主动出示本人手机健康码绿码(显示姓名、身份证号)、行程卡,提交《体检防疫登记表》(详见附件3,请自行下载打印),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
(二)无法提供健康码绿码的,体检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隔离期未满的,体检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区旅居史居家隔离期未满的均不得参加体检。除上述人员外,体检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省份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携带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
附件:1.10月11日体检人员名单
2.10月12日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防疫登记表
4.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