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经县政府同意,根据《古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公开招录综合应急救援员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综合应急救援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录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
古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公开招录20名合同制综合应急救援员。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思想端正,吃苦耐劳,勤奋敬业,无不良嗜好,服从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要求165cm以上,无案底,无残疾,身体健康,能开展常规体能训练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古县户籍,男性,年龄20周岁以上(2002年1月1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的退役军人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
6、学历要求为高中及以上学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考:
1、现役军人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录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录工作由县公开招录综合应急救援员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聘采取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招录程序按照发布招录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一)公告发布
本招录公告在古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4日
2.报名地点:古县应急管理局410办公室。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证件、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古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公开招录综合应急救援员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3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2寸红底免冠照片。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录综合应急救援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资格审查结束后由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时间以公告为准。
(三)体能测试与笔试
本次考试在县公开招录综合应急救援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设置体能测试和笔试两项考试内容,考试总成绩100分,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体能测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
(2)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设置四项测试内容: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测试总分为100分,四个项目各占25分。体能测试单项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且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体能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2、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公开招录综合应急救援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森林火灾预防、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林火监测、森林火灾扑救等相关内容。(参考书籍: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的《森林防火》一书)。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20名考生参加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古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根据岗位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录综合应急救援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招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等。已就业的可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未就业的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并通过体检后列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古县人民政府网(www.gux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公示有问题或自动放弃者,取消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
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提交招录领导组决定同意后,新招录的综合应急救援员与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所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签。
(二)工资待遇
综合应急救援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和层级工资制度。试用期内按每月2000元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按照《古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综合应急救援员薪酬工资标准》评定层级。
(三)考核管理
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组织对所有招录的综合应急救援员严格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新招录的综合应急救援员试用期内不服从队伍管理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或出现重大过错的,予以辞退。
六、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参加考试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1、整个招录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古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准考证发放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录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4、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虚心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357-8322373;
6、有关招录信息,可咨询古县综合救援员招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8322489
本招录方案由公开招录综合应急救援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